治癜风 http://m.39.net/pf/bdfyy/ FM91.8记者了解到,目前,云南省范围内大部分高速收费站出入口均已开放,通行正常。 点击查看详细信息↓↓↓ 速看!云南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已解除封闭,恢复正常通行! 但进入到属地的县市区范围内的车辆,一般原则是持有本地牌照的当地居民经过检疫安全后可以进入,外地牌照一般劝返,确有必要进入的学生、务工等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经过检疫安全的方可进入。 具体来说,不同的县市区有不同的管控政策,来看看最新信息。 1 芒市 2月9日,德宏州芒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提到,自2月10日0时起,在芒市境内经商、务工的非德宏户籍人员外出后返回芒市的,必须严格执行芒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措施方可进入。 通告内容具体如下:1 一、自年2月10日0时起,在芒市境内经商、务工的非德宏户籍人员外出后返回芒市的,必须严格执行芒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措施方可进入。 (一)须在设立的检测卡点接受体温检测和登记个人信息,如实提供在芒市经商、务工相关证明材料、外出旅居史、健康状况,接受必要健康检查及宣传教育。 (二)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当服从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接受检查、治疗和医学观察。 (三)若无前款所述症状,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承诺自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主动到所属村(社区)登记填报相关信息。村(社区)必须对辖区居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进行监督管理,用工单位要同步对本单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可防可控。如因防控不到位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到指定的留验站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费用自理),确认健康后方可解除。 二、除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人员外,其余类别人员进出芒市按照《芒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进出芒市人员及货运车辆有关事项的通告》(芒疫指发〔〕1号)执行。 三、2月10日0时以前进入芒市的,必须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2月10日0时之前已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时间累计计算),由所在单位或所属乡镇、街道、农场负责监督,并报芒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备案。 四、从即日起,无特殊情况,芒市籍人员不要离开芒市。确需离开的,由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开具证明,经单位或乡镇、街道、农场审核同意,离开后又返回芒市的,必须隔离医学观察14天,费用自理。 五、企业复工复产必须把握分期、分批、有序总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调度、科学制定复工复产计划,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有序组织复工复产。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农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对属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 六、本通告发布前明令暂停营业的行业,继续暂停,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告。 七、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将辖区内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八、对违反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本通告由芒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1581906、、。 2 楚雄市 在进入楚雄市境内高速公路出口、火车站、客运站等市级防疫检查点,2月9日起,对进入楚雄市的人员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并测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通过。 1 关于进入楚雄市人员 需主动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的通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年第1号公告的要求以及《国际卫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省、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在进入楚雄市的公路、铁路等交通道路口,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楚雄市人员全面开展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工作。经研究决定,自年2月9日开始,进入楚雄市人员需主动登记个人相关信息。来楚雄市人员在进入楚雄市境内高速公路出口、火车站、客运站等市级防疫检查点时,请现场扫描“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yuxishizx.com/yxsxw/707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