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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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现将年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专项: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含企业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认定)、高端人才培养激励、人才工作创新项目、乡村振兴“金点子”评选、市属单位在职干部专业化学历提升。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专项:特殊产业人才“一事一议”评价(本年度限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

(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专项:教育行业专家工作站、公办学校骨干教师及学校管理人员学习交流项目、省内外退休名师名校长引进。

(四)市科技局负责专项:创新创业团队引育、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联合体组建、“人才飞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奖补。

(五)市民政局负责专项: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奖励。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含产业发展指导员柔性支持)、市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及项目启动经费、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教练团队)奖励、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激励、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建设、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

(七)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专项:卫生行业专家工作站、高层次医学团队引进、医疗平台(重点学科)建设支持。

(八)市乡村振兴局负责专项:返乡入乡创业人才。

(九)团市委负责专项:青年人才科研项目支持。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单位)根据各项目要求和各专项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填写各项目主管单位所提供的申报表格,按时向各项目主管单位进行申报。

三、条件及规则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申报起始日计算截止时间为年8月1日。申报规则按照《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玉党人才〔〕1号)第十条办理,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人在1个年度内只能申报1个个人(团队)专项。

(二)申报坚持“同一成果不重复使用”原则,培养支持期内取得突出成果的,可凭新成果申报上一层次专项。

(三)入选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各专项后,不得再申报县(市、区)或其他市直部门对应人才专项。

(四)申报人符合《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可适当放宽相应申报条件。

(五)申报人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按照“代表作”要求,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四、申报时间

所有项目申报时间为年8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市级人才专项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市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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