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9/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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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

关于恢复部分公交线路的通告

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道路客运保障工作的通知》(云交运输〔〕10号)、玉溪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我市返程运输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83)和玉溪市红塔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红塔区内企业(项目)复产复工复业办理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玉红应疫发〔〕—56)的相关要求,结合玉溪市区群众的出行需求,我公司将恢复部分公交线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时间:年2月25日0:00时。

二、恢复线路:1路、2路、4路、5路、5路专线、6路、7路、8路、9路、10路、11路、13路、14路、15路、16路、18路、19路、20路、25路、26路、29路、36路、23路、24路

三、运营时间:所有公交线路营运时间暂定为:首班车7点30分,末班车19点整,除5路专线、9路、11路、14路、16路、29路、36路按原发车间隔时间执行外,其他线路发车间隔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一班。

四、严格执行“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制度。我公司将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请广大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时,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驾驶员可拒绝其乘车,同时请乘坐公交车的乘客上下公交车时主动完成“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

请各位市民根据发车时间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如有变动,另行公告。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具体线路运行情况可拨打我公司公交客服热线详细咨询。

玉溪市公共汽车服务公司

年2月24日

延伸阅读

江川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告

第5号

关于江川区道路客运车辆恢复运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电〔〕3号),年2月21日国务院召开的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10号《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就有序恢复全区交通运输秩序通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自年2月24日零时起。

二、恢复范围:全区所有公交车、市际班车、县际班车、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全部恢复运营。

三、工作要求

(一)各汽车客运站经营单位,各客运企业、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者应严格做好以下工作:

1、执行公共场所扫码入出登记制度以及进出站乘客体温检测制度。安排工作人员督促乘客扫码登记,协助扫码不便的乘客做好个人信息及行程登记;汽车客运站设置疫情防控通道和留观室,对体温异常人员按规定程序及时移交卫健部门;班线客运、包车客运的承运人,应随车携带乘客行程信息表备查,行程结束后由客运站经营单位及包车客运用车方妥善保管,确保追溯信息完整。

2、按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和《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做好运输工具、场站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从业人员(含驾驶员)须佩戴口罩方可上岗。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及一线工作人员复工前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公布运营调整信息。

(二)省内包车严格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乘客乘坐班线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须积极配合扫码登记,并全程佩戴口罩。

时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乘客、从业人员积极配合,加强自我防护,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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