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完成首起消防领域行政处罚案件,该案件是市住建局自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职能以来第一起处罚案件,分别向玉溪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施工单位云南珩耀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卓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出涉及消防工程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年4月14日,市住建局在对玉溪市科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玉溪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地验收时,发现施工单位云南珩耀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卓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市住建局随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等工作,确认了该工程未按国家标准和消防设计图纸施工的违法事实,于5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对云南珩耀科技有限公司处“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对云南卓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同时,将两个单位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下一步,随着建设工程消防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完善,市住建局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把关力度,对相关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障在建项目消防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规。(毛杰) 本文来源:玉溪日报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yuxishizx.com/yxshj/1328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