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玉溪第二小学委托,就玉溪第二小学触控一体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计划编号:J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各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01 项目编号 HTQ-GK 02 项目名称 玉溪第二小学触控一体机采购项目 0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04 项目概况 4.1项目预算(本项目上限控制价):.90元。 4.2资金来源及付款:已落实,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项目建设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支付项目款。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4.3采购内容概述:本次采购为玉溪第二小学触控一体机采购项目,主要包含触控一体机、OPS电脑、壁挂式高拍仪、组合黑板、配套教学软件及施工辅材等。(具体配置参数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4交货期(工期)要求:为确保9月1日学校正常开学授课,所有采购项目必须于8月3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4.5项目实施地点:玉溪第二小学指定地点。 4.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6.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4.6.2支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6.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4.6.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6.5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05 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资格后审) 5.1基本条件: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资格要求 5.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2.2投标人年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5.2.3投标人年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5.2.4投标人年度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2.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6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报价的投标人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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