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网消息,8月23日,玉溪一旅馆因不落实旅客实名登记,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罚款人民币十万元,宾馆前台值守人员也被罚款一千元。 为何罚款数额如此巨大,原来在年3月和年7月,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某派出所在对辖区内单位和行业场所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问题。当时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两次对该宾馆罚款元,并下达整改通知书。8月17日民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依旧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23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该宾馆罚款人民币十万元的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罚款一千元。 有网友认为虽然旅馆有错,但十万元罚款太重,旅馆太冤;也有网友说严查严罚有利于预防和减少旅客在旅馆内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能保障公共安全,旅馆该罚。不管你站哪一边,都该了解该旅馆被罚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小编已经准备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对旅客进行实名登记,这是旅馆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法律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旅馆不按规定落实旅客实名登记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不按规定落实旅客实名登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相关部门先后两次对该旅馆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且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该旅馆拒不改正,才招来被开“反恐罚单”的结局。 :本文中的内容参考自《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案例来自于云南网;漫画和图片来自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联系删除。 :本文版权归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 赞赏 长按白癜风的发病原因正规医院治疗白癜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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