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恶了,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人抢东西”。近日,山西太原,两男子来到一家烟酒副食店,见只有老人看店,便动了歪心思,给老人说拿十条玉溪烟icon,结果老人给拿好后,这两男子拔腿就往外跑,而老人却气得一天没吃饭。网友们纷纷谴责这一暴力抢夺的行为。 根据视频画面显示,当时因为老人看店,老人家的儿媳妇过来给老人送饭,正在说话间进来两位两名男子,一男子说要十条玉溪烟,老人看了看货架上说只有9条了,这个男子说九条也行,说着老人把烟递到了一名男子的手中,两人眼神对了一下,突然他俩加速地跑了出去。老人家瞬间愣住了,停顿了几秒后,老人的儿媳和老人赶忙去追。 后面还有视频炫耀抢夺来的香烟,这简直是毁人三观啊,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这个满是监控的社会里,你们能跑到哪里去? 有好心人把视频发到网上,网友纷纷谴责这一行为: 网友说,这年头还抢劫,抢劫可是重罪呀,你抢来的这个烟,太贵重了。 也有网友说,这么年轻的干点什么不好啊?非得去抢。 还有网友说,你抢的时候,也不想想家里的老人和孩子,等你被警察叔叔逮住的时候,你的家人会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孩子上学会受到更多的同学指指点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呢?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3、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较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人在做天在看,你们会为自己的行为后悔的! 你怎么看这件事?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yuxishizx.com/yxsdl/13551.html |